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原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该解释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根据《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会计准则和文件要求,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
小股东权益的情况。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苏州赛腾精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