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600272股票简称:开开实业编号:
2025—026900943开开B股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
?委托理财金额:合计共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农商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农商银行
天;建设银行
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5年4月28日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着审慎投资的原则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
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公司根据流动资产状况,为合理运用公司自有资金,在评估资金安全、保障资金流动性、提高资金收益率的基础上,在确保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委托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转,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委托理财投资金额本次委托理财投资金额:合计共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农商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建设银行人民币3,000万元。
(三)委托理财资金来源本次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短期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方名称 |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产品类型 | 结构性存款 | 结构性存款 |
产品名称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年第107期(鑫和系列)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金额 | 3,000 | 3,000 |
预计年化收益率 | 1.30%-2.05% | 1.00%-2.70% |
预计收益金额 | 16.03-25.27 | 15.12-40.83 |
产品期限 | 150天 | 184天 |
收益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 | 保本浮动收益 |
结构化安排 | -- | -- |
参考年化收益率 | -- | -- |
预计收益(如有) | -- | --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否 | 否 |
(五)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1、产品概述?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年第
期(鑫和系列)
产品名称 | 公司结构性存款2025年第107期(鑫和系列) |
产品编号 | AA0203250430006 |
产品性质 | 保本浮动收益 |
投资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销售对象 | 上海农商银行机构投资者 |
挂钩标的 | 伦敦金 |
产品风险等级 | 低风险 |
计划发行规模 | 10,000万元 |
最低成立金额 | 1,000万元 |
起存金额 | 1,000万元 |
追加购买金额 | 100万元的整数倍 |
收益计算基础 | 产品存续期限/365 |
产品存续期限 | 150天 |
认购期 | 2025年04月28日开市时间起,至2025年04月28日闭市时间止,其中开市时间为8:00,闭市时间为17:00。上海农商银行保留提前终止产品认购期的权利,如有变动,产品实际认购期以上海农商银行公告为准。 |
投资冷静期 | 投资者签署完销售文件起至2025年04月29日闭市时间止 |
产品成立日 | 2025年04月30日(产品不成立情况详见“五、认购及兑付”)。 |
产品到期日 | 2025年09月27日 |
观察期 | 2025年04月30日(含)-2025年09月24日(含),观察期内每工作日观察。 |
期初价格 | 产品成立日挂钩标的在伦敦时间10:30在彭博系统"GOLDLNAM"界面公布的伦敦金定盘价格;若相应日期彭博系统"GOLDLNAM"界面未显示该价格,则上海农商银行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依诚信原则确定价格。 |
观察区间 | 期初价格-1075美元/盎司(含)至期初价格+1075美元/盎司(含) |
观察期工作日约定 | 挂钩标的所在交易所对外营业的日期,酌情视市场惯例调整 |
收益区间 | 1.30%(年化)至2.05%(年化),其中1.30%为存款利息率,1.30%以上部分为产品浮动收益率 |
到期兑付日 | 产品到期日后二个工作日以内 |
是否可质押 | 可质押,具体质押办理流程按照上海农商银行相关业务管理规定执行 |
期间变更条件 | 在产品认购期届满后不得续存、转让或提前支取本产品。 |
费用 | 本产品无认购费、销售服务费、管理费等收费项目。 |
估值方法 | 模拟法 |
适用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法律) |
说明:
①投资者签署销售文件后、投资冷静期结束前投资者可以认购撤单。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将在撤单当日可用。
②上海农商银行将于本产品的产品到期日后二个工作日内,将存款本金和收益划入投资者结算账户。产品到期日(含)至到期兑付日(不含)
之间不计付任何利息。
③如本产品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发生市场异动等经上海农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产品说明书约定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服务的情况的,上海农商银行有权宣布产品不成立。?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产品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产品编号 | 31071430020250506001 |
产品类型 | 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
本金及收益币种 | 人民币 |
本金金额 | 3,000万元 |
产品起始日 | 2025年5月6日 |
产品期限(日) | 184天 |
产品到期日 | 2025年11月6日 |
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 | 1.00%-2.70% |
参考指标 | 10年期中债国债到期收益率即中国债券信息网(http://www.chinabond.com.cn/)在观察日公布的中债国债收益率曲线(到期),待偿期(10.0Y)的收益率。 |
观察期 | 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前两个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含) |
参考区间 | [期初国债到期收益率-5bps,期初国债到期收益率+5bps]期初国债到期收益率:交易时刻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受冷静期市场变动因素影响,参考区间最终以发行报告为准 |
产品收益说明 | 根据客户的投资本金、每笔投资本金的投资天数及实际的年化收益率计算收益; |
实际年化收益率=2.7%×n1/N+1%×n2/N,2.7%及1%均为年化收益率。其中n1=观察期内挂钩标的位于参考区间内(含区间边界)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天数;n2=观察期内挂钩标的位于参考区间外(不含区间边界)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天数;N=观察期内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工作日天数。客户可获得的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2.7%,预期最低年化收益率为1%。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请以实际到期收益率为准。 | |
收益日期计算规则 | 实际天数/365,计息期为自产品起始日(含)至产品到期日(不含),计息期不调整 |
收益支付频率 | 到期一次性支付,不计复利 |
投资冷静期 | 2025年4月29日9:00(北京时间)至2025年5月6日9:00(北京时间)在投资冷静期内,客户有权改变决定,解除已签订的销售文件,并取回全部投资款项。 |
支付工作日及调整规则 | 若产品到期日处于节假日期间,产品到期日不调整,照常兑付本金,收益将遇北京节假日顺延,遇月底则提前至上一工作日。 |
税款 | 根据现行税法法规,中国建设银行暂不负责代扣代缴客户购买本产品所得收益应缴纳的任何税款。若相关法律法规、税收政策规定中国建设银行应代扣代缴相关税款,中国建设银行有权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
其他 | 若本产品成立,客户资金到账日至产品起始日前一日按中国建设银行牌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但上述利息不计入客户认购本金。自产品起始日(含)起,客户认购本金转入交易账户;自产品到期日(含)起,本产品交易账户内资金不自动转入活期账户且不再计付利息。 |
、受托方的情况本次委托理财的交易对方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182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国内商业银行,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委托理财的审议程序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授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室在2025年
月至2026年
月期间,阶段性的继续利用短期闲置资金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8亿元,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资金额度的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投资额度。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5年
月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公司拟投资的品种包括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以及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短期(不超过
个月)的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总体投资风险小,处于公司风险可承受和控制范围之内。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并且投资产品的收益类型可能为保本浮动收益或浮动收益类型,不排除投资产品实际收益受宏观经济、市场波动影响可能低于预期的风险。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后续进展。
(二)风险防控措施
公司为控制拟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将严格筛选金融机构
的资质,原则上将选择金融行业排名居前的大型金融机构,优先选择国有控股或在主板上市的大型金融机构。
、公司总经理室行使该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计划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跟踪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各期投资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短期阶段性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前提下,使用部分短期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二)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相关损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特此公告。
上海开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