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处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整体质量水平,公司在2025年第一季度继续对于因安全环保改造、技术改造升级以及因丧失使用功能而停止运行并已拆除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经公司盘点清查,2025年第一季度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原值36,496,829.17元,净值16,330,415.30元,净损失额为15,464,061.30元。
二、固定资产处置具体情况
2025年一季度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明细表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固定资产原值 | 固定资产净值 | 处置净损失 |
锻造厂 | 29,784,824.19 | 12,936,301.03 | 12,409,426.18 |
特冶炼钢厂 | 4,096,850.32 | 2,936,105.08 | 2,866,139.98 |
电炉炼钢厂 | 1,467,392.69 | 423,454.16 | 322,081.71 |
物流公司 | 1,138,401.97 | 34,152.06 | -133,989.54 |
动力设备环保处 | 9,360.00 | 402.97 | 402.97 |
总计 | 36,496,829.17 | 16,330,415.30 | 15,464,061.30 |
三、本次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确认损失15,464,061.30元,影响公司2025年一季度税前利润15,464,061.30元,以上财务数据及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
四、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固定资产处置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对于因安全环保改造、技术改造升级,以及因丧失使用功能而停止运行并已拆除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管理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要求,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因此同意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固定资产处置损失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对因安全环保改造、技术改造升级,以及因丧失使用功能而停止运行并已拆除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该部分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