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9证券简称:山东药玻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6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须知
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投票前请阅读本须知。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需注意事项
1、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由董事长主持。董事会有义务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2、股东及股东代表请按时有序进入指定会场,到场签名。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请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4、现场工作人员有权对不符合大会要求的入场人员进行处理。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特请各位股东及其股东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准确填写表决票:必须填写股东姓名或委托股东姓名,同意请在“同意”栏内打“√”,不同意请在“不同意”栏内打“×”,放弃表决权利时请在“弃权”栏内打“○”;对累积投票议案的表决按相关规定执行。
6、投票时请股东将表决票投入表决箱内。
7、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公司此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
三、主持人:董事长扈永刚先生
四、现场会议议程:
1、会议主持人报告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2、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3、审议会议议案;
4、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5、对会议提案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6、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议案现场、网络表决结果;
7、监票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8、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9、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0、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11、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会议议案
议案一: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年报及摘要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二: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贯彻落实公司战略规划,高效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持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科学决策,推动了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充分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三: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循《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定期报告等重大事项的表决程序、公允性、合法性、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权益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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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四: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与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2024年度财务决算
1、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125,270,640.68元,比上年度同期数4,982,198,167.78元,增长143,072,472.90元,增幅2.87%。
2、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2,991,305.41元,比上年度同期数775,802,014.62元,增长167,189,290.79元,增幅21.55%。
3、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03,572,504.05元,比上年度同期数741,512,199.37元,增长162,060,304.68元,增幅21.86%。
4、各项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末资产总额10,140,009,365.84元,其中:负债总额
2,132,239,675.29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8,007,769,690.55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8,007,769,690.55元中:
股本663,614,113.00元,资本公积2,687,120,521.29元,专项储备66,392,233.72元,盈余公积615,241,973.50元,未分配利润3,975,400,849.04元。
5、各项相关指标
资产负债率21.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9%,基本每股收益1.42元,稀释每股收益1.42元,每股净资产12.07元。
6、实现利润总额的分配情况,根据税法和会计准则规定,具体分配如下:
公司全年实现利润总额1,110,805,053.19元,减所得税费用167,813,747.78元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2,991,305.41元,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062,410.77元、减分配2024年度中期的现金红利199,084,233.90元,2024年当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662,844,660.74元。
第二部分2025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拟定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1、资金计划
①2025年为配合公司完成全年经营目标、项目建设、产品研发,公司计划于2025年度办理银行融资(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
②融资方式包括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等;
③本额度不包括为全资子公司自行办理,并由母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银行承兑汇票敞口;
④公司年度资金计划执行期限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日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2、收入计划目标
2025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收入为560,000.00万元。
3、成本计划目标
2025年度,公司预计营业成本为390,000.00万元。
4、费用计划目标
2025年度,公司费用(含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预计为55,000.00万元。
5、公司上述经营目标为公司基于各项现实因素做出的预计,本预算报告为公司2025年度内控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2025年的盈利预测,亦不代表公司对投资者的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外部经济环境、市场需求及不可抗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五: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0,624,107.74元,按照规定提取盈余公积81,062,410.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024,548,097.25元,减分配2023年度的现金红利265,445,645.20元、2024年度中期分红199,084,233.90元后,母公司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合计为3,289,579,915.12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和实际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2024年末总股本663,614,1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2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12,356,516.1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预案拟分配现金股利212,356,516.16元,加2024年中期分红199,084,233.90元,合计411,440,750.06元,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43.6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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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六: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大股东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当期经营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所需资金,在符合利润分配的前提条件下,适时制定公司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实施,但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七: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激励公司董事、监事创造性开展工作,促进企业效益的持续增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拟订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按年薪12万元执行,外部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从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二)董事长薪酬=基薪+年度利润提成+内部制度考核,其中:
1、基薪:80万元/年
2、董事长年度利润提成办法如下:
当年度利润总额增长1-10%(含),按照利润总额增长额的0.8%计提;
当年度利润总额增长10-20%(含),按照利润总额增长额的1.0%计提;
当年度利润总额增长20%-30%(含),按照利润总额增长额的1.2%计提;
当年度利润总额增长30%以上,按照利润总额增长额的1.4%计提;
3、内部制度考核奖罚。包括:重大决策符合率考核奖罚、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考核奖罚、全年出勤数量的考核奖罚等等。
4、如果出现由于会计政策调整或会计差错导致对以前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追溯调整事项的,对以往年度薪酬进行调整,差额部分在确定进行调整的当年计算薪酬额时做补提或扣减。
(三)上述人员如有行政兼职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四)本议案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五、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审议通过后执行,期限为一年,即2025年度。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八: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不超过10亿元(每一时点,循环使用)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九: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授权董事长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每一时点,循环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购买理财产品,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编号2025-019)。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需要,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额度批准权限为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包括人民币借款、外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应收账款融资等,循环使用),在此权限内批准、签署相关合同及办理有关手续,并可根据融资成本及银行资信状况等具体选择商业银行。
1、根据各银行办理业务要求,截至目前具体各银行授信额度及各银行要求文件(见附件):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授信额度6.45亿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县支行授信额度3.5亿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源支行授信额度5.5亿元;
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沂源支行授信额度5.4亿元;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沂源支行授信额度2亿元;
以上合计22.85亿元。
2、上述授信若有变化,不足以支撑融资规模时,公司再在其他银行按程序办理授信。
3、本议案的有效期限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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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一: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在上市公司审计中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服务协议及办理后续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25-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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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一: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司分配激励机制功能,增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章程》、《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基金管理办法》,拟定了公司计提2024年度激励基金的议案,提取激励基金40,515,076.17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2024年度激励基金的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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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三: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扈永刚先生、张军先生、陈刚先生、王兴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内部董事候选人;张太刚先生、冯加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外部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全票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扈永刚先生、张军先生、陈刚先生、王兴军先生、张太刚先生、冯加友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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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四: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产生新一届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孙宗彬先生、顾维军先生、陈茂鑫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全票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孙宗彬先生、顾维军先生、陈茂鑫先生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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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议案十五: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需换届产生新一届监事会成员,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鲁中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提名:焦守华先生、申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焦守华先生、申永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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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2025年5月16日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宗彬、顾维军、陈茂鑫)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孙宗彬、顾维军、陈茂鑫基于2024年度开展的各项工作,按照相关规则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现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孙宗彬、顾维军、陈茂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