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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电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30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5年5月13日

目录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1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 6

四、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9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 13

8、《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9、《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

10、《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6

11、《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3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26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4:30开始现场签到时间:2025年5月13日下午13:30-14:2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

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建飞—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宣布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

六、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8、《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审议、表决—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九、计票、监票;—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十二、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十三、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五、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电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2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进行12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2名,并设1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3、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对非累积议案进行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杭电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编制了《杭电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三: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请公司独立董事就2024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3位独立董事的《杭电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电股份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

日出具的天健审[2025]7008号《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6,796,438.89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37,875,201.5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如下:

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5年

日,公司总股本691,375,616股,以此为基数进行估算,预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41,482,536.9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30.09%。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数发生变化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七: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序号姓名职务2025年薪酬(税前)
1华建飞董事长80万元
2孙翀董事不在本公司领薪
3郑秀花董事不在本公司领薪
4孙臻董事不在本公司领薪
5陆春校董事、副董事长60万元
6倪益剑董事、总经理不以董事身份领薪
7徐小华独立董事6万元
8屈哲锋独立董事6万元
9吴士敏独立董事6万元

议案八:

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其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事务所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2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并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5年度天健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支付2024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九: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5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

)。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十:

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5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计划概述

公司2025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人与公司关系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担保预计有效期是否关联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4年12月31日)70%以下的子公司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33.19%21,300.0030,000.009.98%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46.86%1,140.2415,000.004.99%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52.12%4,954.0015,000.004.99%
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2024年12月31日)70%以上的子公司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73.07%7,680.0010,000.003.33%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78.99%54,023.33100,000.0033.28%
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一级控股子公司76.67%8,000.0020,000.006.66%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法定代表人:华建飞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经营期限:2014年3月3日至2034年3月2日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764.65万元,净资产为53,294.0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3.1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95,059.0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50.9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法定代表人:张文其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经营期限:2017年4月14日至2037年4月13日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2,628.14万元,净资产为54,533.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86%,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3,964.4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787.4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641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法定代表人:邵波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6日

经营期限:1998年09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78,454.45万元,净资产为85,435.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2.12%,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03,997.26万元,

实现净利润为-6,619.5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CFHL62U法定代表人:倪益剑注册资本:5,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5日经营期限:2018年11月15日至2038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周方鸣持股30%,刘云龙持股5%。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699.78万元,净资产为3,95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3.0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4,633.9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775.3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家路3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BMK87Y04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25,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7日

经营期限:2022年04月2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

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0,106.53万元,净资产为21,036.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99%,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22,915.0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631.4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六)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739号7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JRDB9Y法定代表人:徐俊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7日经营期限:2021年08月17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6,968.91万元,净资产为3,959.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6.67%,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39,839.7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24.6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5年4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3.24%。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98,097.57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2.65%,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一:

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2、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而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

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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