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35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内审部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内审部负责人张祎程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特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张祎程女士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张祎程女士在担任内审部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聘任潘曼姝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潘曼姝女士,199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开始在公司任职,现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潘曼姝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