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3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下午2: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通过邮件及书面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思伟先生主持,应到会董事9人(包括独立董事3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以及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34)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新增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经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106,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授信金额以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20,000 |
小计 | 20,000 |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新增额度后,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金额为126,000万元。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2025年度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经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3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为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为161,500万元。
现因深圳萃华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笔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 |
小计 | 10,000 |
现因全资子公司沈阳萃华珠宝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贸易”)的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同意为该笔新增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万元) |
1 | 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1,000 |
小计 | 1,000 |
本次新增额度后,2025年度公司为深圳萃华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71,500万元,2025年度公司为萃华贸易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额度1,00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2025年2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3月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0.6亿元;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7.22亿元;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6.15亿元,以上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2亿元人民币,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控股股东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2.6亿元。
现因全资子深圳萃华及萃华贸易生产经营需要,拟申请增加2025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1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议案自股东大会通过后,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陈思伟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28.32亿元;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翠艺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同意为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17.25亿元,具体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对该议案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陈思伟先生、郭裕春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内审部负责人张祎程女士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职务。经提名,聘任潘曼姝女士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任期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6)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