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华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董事
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