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星期一)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4月18日以书面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英洁女士主持,董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
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基本保持了与公司业务及管理相关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编制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股东的长期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