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5年一季度的现金流量,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审计委员会同意该议案。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