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5年4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1 | 山西亚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94,300,000 | 13.47 |
2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5,814,394 | 6.54 |
3 | 吴松祥 | 7,282,849 | 1.04 |
4 | 王敏奎 | 7,232,941 | 1.03 |
5 | 大同中药厂 | 6,220,000 | 0.89 |
6 | 兴证证券资管-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兴证资管阿尔法科睿106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5,250,000 | 0.75 |
7 | 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 4,391,756 | 0.63 |
8 | 山西省科技基金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0 | 0.57 |
9 | 简佳焰 | 3,925,064 | 0.56 |
10 | 龙口嘉元沃夫曼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509,002 | 0.50 |
(注:公司现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特此公告。
亚宝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