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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股份: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黄昌兵-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昌兵)

2024年,作为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因任期届满,本人于2024年11月12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中相关职务,现将本人2024年任职期间(以下简称“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黄昌兵先生,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审计学研究员。曾任重庆市审计局职员,重庆市审计局外资处处长支部书记,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审计处处长,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筹备组工作人员,本公司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11月12日离任)。现任三峡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责任人(高管)兼任审计稽核部总经理。

(二)独立性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任职期间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黄昌兵

黄昌兵5500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相关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以谨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主任委员,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均按照规定召集召开并出席历

次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职责;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人作为委员,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任职期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职责,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职,未行使《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规定的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同时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始终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置于工作的核心位置,对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从严把关、谨慎决策、加强监督。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站在客观、公正、科学的角度,对相关重大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专业判断,独立地行使表决权,确保董事会决策充分考虑中小股东利益。此外,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机会,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的关切,倾听中小

投资者的意见,切实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和公司配合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主要通过审阅相关材料、参加现场和电话会议、实地调研访谈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进行有效沟通;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密切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王广西先生、李镇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上述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任职期间,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报告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人在详细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提名、任免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辞任独立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名胡全森先生和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上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已届满离任,感谢在过去数年任职过程中公司给予的支持与配合,感谢投资者与监管的信任。

独立董事:黄昌兵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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