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实施,不断健全公司治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整体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充分发挥科学决策和战略管理作用,积极推动公司战略落地实施和经营管理目标达成。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4年,面对宏观经济和行业竞争加剧带来的不确定性,公司重点围绕整体战略,在切实分析客户需求的基础上,动态调整经营策略,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强化运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管理团队勤勉尽责,积极开发产品、拓展市场,提升公司竞争力,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带来的挑战。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并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4项议案。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7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0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2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董事会运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2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等程序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规范运作。公司全体董事均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2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3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和报废资产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专项说明》 《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6月1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7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9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1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分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审计、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要求与制度规范,认真履职,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参考。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3月11日 |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 2.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4月25日 |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5.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就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报告 6.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就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报告 7.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8月29日 |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2.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3.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就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报告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0月11日 | 1.关于拟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0月25日 | 1.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 2.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计划 3.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就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的报告 |
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2月13日 |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3月28日 | 1.关于审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9月23日 | 1.关于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10月11日 | 1.关于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 | 2024年12月13日 | 1关于审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 | 2024年12月25日 | 1.关于拟设立分公司并注销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2024年4月25日 | 1.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结合行业发展态势和公司经营现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进行了深入分析,为公司战略发展的实施提出了建议,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战略层面的支持。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配合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审计合法有序、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勤勉尽责,对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团队成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发挥了重要作用。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规范运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在薪酬考核方面的科学性,合理制定薪酬方案,有效地监督了公司薪酬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审阅公司发布的公告,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与发展情况。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管理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为公司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三、2025年公司董事会重点工作
2025年,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及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强化内部和外部的监督制衡,确保公司重大决策的合规性和科学性,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切实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二)与机构和投资者保持双向沟通,稳定市场预期,构建良好的投资者互动机制,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增强市场信心;
(三)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等日常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董事会将继续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优化区域布局,加速升级产业结构,提质增效补齐短板。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全力推动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