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豆神教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致同所出具了《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110A020957号),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此编制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认真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效果,要求公司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力,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