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内
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对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出具了2024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5]0011007659号)、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25]0011000087号)。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2024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是客观真实的,同意《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及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东易日盛家居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