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成立于2013年11月13日,营业场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中兴财光华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等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87名,注册会计师人数80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内部审慎研究并履行相关选聘程序,公司认为中兴财光华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聘请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最终审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经审计,中兴财光华出具了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20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年3月2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财光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形式召开,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相关人员关于《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的汇报,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2024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听取了中兴财光华关于公司审计报告的出具进展等相关工作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