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审慎决策,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保障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1、2024年,公司电力板块和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的经营情况受到各自所处细分行业的差异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4,982.7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0.33%;实现营业利润-114,075.17万元,同比下降 31.4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124.96万元,同比上升1.88%。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1)受市场行情影响,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主要产品磷酸铁价格仍然呈低位震荡,导致毛利仍处于较低水平,直接影响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净利润,从而影响公司净利润;(2)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存货等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另外,公司审慎考虑了控股公司湖南雅城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判断公司收购其股权形成的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并计提了商誉减值准备;(3)报告期内,控股公司天津茂联经营状况不佳,预计未来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冲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导致所得税费用增长。
2、报告期内,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如下:
(1)业务拓展方面
电网市场是公司传统优势市场,具体业务为配电、变电及相关控制设备研发、制造、销售,公司在该领域业务拓展始终保持最大的努力,凭借优良的产品性能及
服务取得了各大客户信任,特别是配电产品,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产品认可度,与各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较高的客户黏性。本报告期,公司持续中标国家电网总公司及其下属各省公司、南方电网总公司及其下属各省公司作为招标主体进行招投标项目,重点客户、优质客户、重大项目市场开发工作持续进行,营销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公司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本报告期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板块仍然面临着较大挑战,公司锂电池正极材料的主要产品继续受到供需关系等因素影响,以磷酸铁为代表的主要产品售价持续处于低位。公司积极应对、不断从企业内部进行优化,一方面,不断完善营销策略和考核方案,强化销售回款的考核要求;公司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和产品结构,提高盈利产品的产销工作,本报告期钴系产品中氢氧化亚钴和羟基钴的产量销量均有所提升。
(2)成本管控方面
本报告期内,电力设备方面。公司持续完善供应商和采购管理体系,进一步丰富供应商名录,提升对供应商的议价能力,提高信息化水平,简化采购流程,有效降低成本。此外,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原材料市场动态和趋势,加强对原材料市场价格走势、市场供需变动情况的监测、分析、预判,利用价格波动低位锁定采购价格,最大限度地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生产成本的影响。
本报告期内,公司磷酸铁产线持续优化进行成本优化,从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消耗控制节点、节能降耗设施的建设及应用、重点设备生产周期内的运行效率、工艺优化与指标控制的统筹安排等多方面入手,提升生产管理水平,磷酸铁的单吨综合成本(剔除直接材料的影响)同比有所下降。
(3)应收账款回款方面
本报告期,为提高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流动资产周转速度。公司通过加强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的管理,严格控制其规模,并密切关注相关客户的信用状况。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了科学合理的款项回收政策,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加快流动资产周转速度,从而提升短期偿债能力。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超过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职责明确,有效确保了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依法决策。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积极参加各项培训,学习最新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
1、董事会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3次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全体董事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过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月19日 | 1、《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 ||
4、《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4年2月5日 | 1、《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
2、《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
2、《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6、《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9、《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10、《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11、《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
12、《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
13、《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4年5月15日 | 1、《关于转让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3、《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 2024年6月4日 | 1、《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 2024年9月29日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1月19日 |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2日 |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 |
2、《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2月19日 |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关于控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3、《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3、《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4、《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刘泽刚 | 13 | 3 | 10 | 0 | 0 | 否 | 1 |
韦强 | 13 | 3 | 10 | 0 | 0 | 否 | 4 |
韩国良 | 13 | 1 | 12 | 0 | 0 | 否 | 0 |
王慧 | 8 | 2 | 6 | 0 | 0 | 否 | 1 |
张晓屹 | 13 | 3 | 10 | 0 | 0 | 否 | 4 |
张银昆 | 13 | 1 | 12 | 0 | 0 | 否 | 1 |
刘松源 | 13 | 3 | 10 | 0 | 0 | 否 | 1 |
刘光超 | 13 | 3 | 10 | 0 | 0 | 否 | 0 |
张宁 | 13 | 3 | 10 | 0 | 0 | 否 | 1 |
李智军 | 4 | 0 | 4 | 0 | 0 | 否 | 0 |
注:李智军先生于2024年5月13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王慧女士于2024年5月31日补选为公司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委员会 | 刘松源、刘光超、刘泽刚 | 4 | 2024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审议《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 | 无 |
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8、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9、审议公司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年度的内部审计报告》 10、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的内部审计报告》 | |||||
2024年8月16日 | 1、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议《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无 |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的内部审计报告》 3、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无 | |||
2024年11月26日 | 审议《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张宁、刘松源、韦强 | 2 | 2024年3月12日 | 1、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2024年12月17日 | 审议《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无 | |||
战略发展委员会 | 刘泽刚、韩国良、张宁 | 2 | 2024年4月12日 | 1、审议《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无 |
2024年11月15日 | 审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议案》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刘光超、张宁、韦强 | 2 | 2024年5月13日 | 审议《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无 |
2024年12月27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组织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取消部分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本次对天津茂联提供对外担保,有利于拓宽天津茂联的融资渠道,推动天津茂联既定的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有助于提升天津茂联的持续经营和发展能力。同时,为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天津茂联为本次公司向天津茂联提供担保的事项提供反担保。现为合理安排天津茂联融资担保相关工作,公司拟取消公司为天津茂联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分行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担保的事项,同时公司相关股东为本事项的反担保责任同步取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5、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历次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在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方面审慎决策、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6、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时公司通过定期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确保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7、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投资者邮箱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形成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
调研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使投资者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到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
8、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有效地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对《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重要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并发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三、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1、围绕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股东大会所赋予的各项职权,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坚持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推动企业经营提质增效,力争实现各项经营指标的持续稳定增长,完成全年经营计划目标。
2、规范运作,健全公司治理
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机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