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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报告是根据财政部、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下简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的一系列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单位包括: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奥英光电(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奥英创智科技有限公司、苏州锦联星科技有限公司、昆山迈致治具科技有限公司、常熟明利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明利嘉精密工业(泰兴)有限公司、泰兴天马化工有限公司、东莞锦富迪奇电子有限公司、东莞挚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惠州芯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力富电子有限公司、威海锦富信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泰兴挚富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嘉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美锦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苏州锦恒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87.05%,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85.93%。

本次评价工作主要涉及下列主要业务及事项:

循环/模块对应内控指引循环/模块对应内控指引
组织架构第1号指引:组织架构关联交易第14号指引:财务报告
战略管理第2号指引:发展战略财务报告第14号指引:财务报告
人力资源第3号指引:人力资源预算管理第15号指引:全面预算
企业文化第5号指引:企业文化合同管理第16号指引:合同管理
财务与资金第6号指引:资金活动生产管理第4号指引:社会责任
投融资及担保第6号指引:资金活动质量管理第4号指引:社会责任
采购与付款第7号指引:采购业务行政综合第16号指引:合同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第8号指引: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第10号指引:研究与开发
存货管理第8号指引: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第18号指引:信息系统
销售与收款第9号指引:销售业务内部审计与监督评价指引、审计指引
工程项目第11号指引:工程项目//

上述业务和事项已经涵盖了目前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按照影响财务报告信息的具体表现形式,将内部控制缺陷分为: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同时,依据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

2、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控制目标。

3、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根据缺陷在公司经营中可能造成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影响程度,对内控缺陷进行了等级区分。具体标准如下:

①定性标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认定为重大缺陷: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存在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处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舞弊行为;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后未加以整改;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其它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②定量标准

缺陷级别对应的损失
法律法规持续经营财务报告安全环保
重大严重违规重大影响(如当年内关键人才流失率达到10%以上)损失或错报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5%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5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导致人员死亡或3位以上人员中毒(重伤)事件,造成国家、省或市级政府问责,使区域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重要违规造成一定影响重要影响(如当年内关键人才流失率达到5%以上)损失或错报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不超过3位人员中毒或重伤事件,造成区级政府问责、群众投诉或一般群体事件
一般违规影响很小轻度影响(如当年内关键人才流失率达到3%以上)损失或错报不超过上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造成1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污染物排放短时间内失控,但未发生人员中毒或重伤情况,环境污染情况未造成政府问责、群众投诉或引起一般群体事件

以上标准作为本次评价工作中缺陷等级认定的主要依据,并由相关部门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发现重大内部控制缺陷,由董事会予以最终确认。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改善情况

1、数字化转型

为提升企业竞争力,克服信息和数据分散的现状,对分子公司实现高效管理,为高效运营提供价值,2024年度公司启动了数字化转型。

改善情况:(1)实现OA系统切换,初步完成一体化数字办公平台建设;

(2)调整组织架构、再造授权体系、改善签核流程,提升管理效率;(3)打造智能制造标杆工厂,经营数据可视化,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4)完成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改造,实现全周期人才管理系统化、人事档案数字化。

2、发挥跨职能协同效能

2024年度集团打破部门壁垒,各职能部门通过跨职能协作的方式开展工作,运营效率和风险管控得到了有效提升。改善情况:(1)通过跨部门信息共享与流程整合,减少重复劳动;(2)实时数据协同,使管控效能发挥前置作用,降低运营风险,合规性得以保证;

(3)员工通过跨部门项目,学习新领域知识,促进部门间信任,员工满意度得到了提升。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按照《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控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基本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公司将持续内部审计在日常经营中的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引入外部专家指导、借助专业力量,扩大内部审计范围,最大限度保障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执行。将持续打造集团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互通,力求实时数据分析和可视化呈现,提升管理层决策效率。标准化作业流程,以集中化管理模式增强集团对各分子公司的穿透式监管,为公司战略目标有效落地提供保障。(以下无正文)

董事长:顾清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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