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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或“中审众环”)2024年度履职情况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经评估,近一年中审众环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2024年6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4年3月14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内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职业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审查,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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