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5-018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7日发出,并于2025年4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举行。本次会议由顾清董事长主持,应参会董事五名,实际参会董事五名,监事会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有关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时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亦刊登于《证券时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状况。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3、《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本次会议上,独立董事吴雪峰先生、于元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并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4、《关于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总经理提交的《公司总经理2024年度工作报告及2025年工作计划》。
5、《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末的财务状况及相应年度的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公司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因受到复杂的市场状况等多种不可控因素影响,方案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财务预算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也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实际盈利情况,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67,170,910.35元,2024年末累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41,093,486.33元(其中母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554,289,487.90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72,812,263.66元。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截至2024年末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有关本议案的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公司保荐机构已就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议案出具了鉴证报告。
8、《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公司保荐机构已就本议案出具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3300199号,上述文件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9、《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10、《关于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内容。
11、《关于确认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依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放董事2024年度任期内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内容。
12、《关于确认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依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放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任期内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内容。
13、《关于上海神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之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