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3 证券简称:恒实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8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特别提示:
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后,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92,332,933.57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647,626,722.0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21,915,876.75元,其中,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46,284,250.62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利润分配预案说明
1、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10,979,190.43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92,332,933.57 | 41,479,002.89 | 30,754,927.49 |
研发投入(元) | 99,576,825.20 | 122,957,892.84 | 106,906,603.43 |
营业收入(元) | 1,113,791,117.99 | 1,346,861,771.47 | 1,262,448,173.5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21,915,876.75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46,284,250.6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0,979,190.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06,699,667.7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0,979,190.4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29,441,321.4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8.85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 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的原则是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应当坚持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同时,现金分红的条件是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公司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长远发展。鉴于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公司经营现状和资金状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运行和主营业务的发展,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业务资金需求与经营性现金流量状况,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恒泰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