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众环专字(2025)010065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对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5年4月28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5)0101503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先锋新材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先锋新材为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为上述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贷款余额为5,850.00万元,其中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偿还于2024年9月已到期的银行贷款750.00万元,其余5,100.00万元将陆续于2025年到期。2023年度,先锋新材就预计可能发生的财务担保损失计提了5,550.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24年度,先锋新材预计负债年末余额仍为5,550.00万元。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还款能力提供适当、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就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应计提的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上述担保事项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和对上期及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5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MardoAustralia Pty Ltd和CURTAIN WONDERLAND PTY.LTD(以下统称“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542.11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71.06万元。2024年度,先锋新材已
全部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3,542.11万元,并转回了与之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271.06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795.65万元,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206.48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应收账款均已逾期。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方KRS公司偿债能力提供适当、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本期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对上期及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1、重要性
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及其应用指南确定重要性,由于先锋新材是以营利为目的实体,我们采用其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金额25,892.46万元为基准,按0.8%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整体层面的重要性水平金额为200.00万元(取整),重要性水平的确认方法与上年无变化。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先锋新材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
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无法判断形成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先锋新材报告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
3、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具体情况和先锋新材对此进行的会计处理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累计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是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就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由于“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仅对财务报表的特定项目产生影响,未影响退市指标、盈亏性质变化、持续经
营等重要指标,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故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就先锋新材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出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4)0101522号),具体如下:
(一)2023年度保留意见、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所涉及的内容
1、保留意见
(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先锋新材为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为上述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银行贷款余额为1.93亿元,将陆续于2024年全部到期。由于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未能偿还于2024年3月已到期的银行贷款5,550.00万元,先锋新材可能被债权人要求履行相应担保责任。2023年度,先锋新材就预计可能发生的财务担保损失计提了5,550.00万元的预计负债。由于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先锋新材未能提供必要的资料、协议和证据,我们无法就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应计提的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上述担保事项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6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MardoAustralia Pty Ltd和CURTAIN WONDERLAND PTY.LTD(以下统称“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542.11万元,已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71.06万元。截至审计报告日,上述应收账款均已逾期,由于KRS公司和先锋新材未能提供KRS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资料、协议和证据,我们无法对上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及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是否有必要对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和披露进行调整。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先锋新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四所述,先锋新材为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额不超过3.2亿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4年9月15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银行贷款余额为19,297.00万元,上述银行贷款分别于2024年3月、7月、8月、9月、12月到期,各月到期金额分别为5,550.00万元、800.00万元、2,700.00万元、7,847.00万元、2,400.00万元。于2024年3月到期的银行贷款5,550.00万元,关联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未按期偿还,先锋新材可能需要承担代偿责任。同时,尚未到期的银行贷款存在被银行宣布提前到期的风险。先锋新材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
1、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
先锋新材已与相关银行、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心投资”)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弘业”)及其控股股东卢先锋就逾期和将到期的银行贷款的偿付进行积极沟通,与相关各方对已逾期和将到期的银行贷款达成新的还款安排。2024年7月18日,先锋新材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公司提供担保展期的议案》,先锋新材为开心投资及先锋弘业总额不超过6,0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9月16日至2025年9月15日。先锋弘业、开心投资、卢先锋承诺以其全部自有资产为先锋新材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先锋新材对先锋弘业、开心投资的担保余额已从2023年末的19,297.00万元降低到2025年3月末的5,100.00万元,且先锋弘业、开心投资与相关银行正常履约中,贷款本息均未逾期。同时,先锋新材2024年度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了2.64%,先锋新材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70.1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958.62万元减亏8,988.48万元。
以上事项表明,先锋新材的经营能力与上年相比已得到显著的改善。在此基础上,先锋新材管理层综合年末财务状态、当期经营成果、未来经营意图、关联方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等方面,对先锋新材自报告期末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并判断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已经消除。同时,先锋新材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在维持业务稳健运营的同时聚焦核心业务的升级优化、提升盈利能力、加快资金回笼、控制经营开支以改善经营活动现金流。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消除情况
(1)2023年度,先锋新材就预计可能发生的财务担保损失计提了5,550.00万元的预计负债。2024年度,先锋新材预计负债年末余额仍为5,550.00万元。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
方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还款能力提供适当、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就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损失应计提的预计负债最佳估计数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判断上述担保事项相关预计负债计提的准确性和对上期及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尚未消除。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先锋新材对关联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3,542.11万元,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为1,271.06万元。2024年度,先锋新材已全部收回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KRS公司的应收账款3,542.11万元,并转回了与之对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1,271.06万元。由于先锋新材未就关联方KRS公司偿债能力提供适当、充分的资料和证据,我们无法判断本期转回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对上期及本期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该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尚未消除。
上述专项说明仅供先锋新材按照相关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与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钧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潇
中国·武汉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