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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先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政部于2023年11月9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无影响。

2、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选择自发布年度(2024年度)提前执行该解释。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度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无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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