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37号 |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衡专字(2025)00537号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诚迈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材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诚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合理确信诚迈科技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作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基础。
我们认为,诚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诚迈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笑春
中国·南京
2025年4月28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会兴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3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81,63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9.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68.00元,扣除募集资金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含税金额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999,968.00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汇入本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的125903558910306账户,另扣减审计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797,169.82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6,202,798.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衡验字(2023)0003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费用类别 | 含税金额(人民币元) |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 199,999,968.00 |
减:支付相关中介机构费用 | 3,797,169.82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 196,202,798.18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 |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65,669,569.12 |
其中: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 103,685,967.98 |
减: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 | 155.83 |
其中:本期发生 | 28.34 |
加:存款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3,339,415.48 |
其中:本期发生 | 2,104,621.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33,872,488.71 |
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 | -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33,872,488.7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报告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3年4月与开户银行及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项储存与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履行。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余额如下所示: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性质 | 余额(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 125903558910306 | 活期存款 | 33,872,488.71 |
合计 | 33,872,488.71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余额33,872,488.71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3,872,488.71元。
三、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0,0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368.60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566.9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 |
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
基于开源鸿蒙的HongZOS操作系统行业发行版项目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10,368.60 | 16,566.96 | 82.83 | 2025-1-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0,000.00 | 20,000.00 | 10,368.60 | 16,566.96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合计
合计 | - | 20,000.00 | 20,000.00 | 10,368.60 | 16,566.96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行人募集资金余额33,872,488.71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33,872,488.71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