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康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康僆)作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现将2024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康僆,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电路与系统专业。2003年7月至今,任职于南京大学,先后担任讲师、副教授、副所长、教授等职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8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19日,任本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1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1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在任期内参加的董事会会议中,本人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会议,并对提交董事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24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在公司董事会换届时组织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人员的选聘贡献专业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健传承与持续优化。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考察,了解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同时,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途径持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情况。另外本人还与公司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掌握公司动态,及时传导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主动提醒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相关风险管控措施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及时听取内部审计部门审计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意见,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了审查监督,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关注重点审计事项等,有效监督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积极督促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人认真审核公司各项议案和公告,针对相关内容表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公司董事会秘书,不断促进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公告、指引、备忘录、通知等文件,加强对前述文件的理解,强化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切实提高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除上述事项外,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选举董事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2024年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事项。本人对公司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换届改选,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进行换届,本人于2024年2月19日正式离任,在任职期间内积极履行职责,关注公司各项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主动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未发生其他独立董事年度履职应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换届选举,本人于2024年2月19日正式离任,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预祝公司在新董事会的带领下继续取得更大的成功。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赵康僆
2025年4月29日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康僆)》之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