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光伏 公告编号:2025-032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25年4月30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金刚”,证券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20%。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1、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一)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2、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
(二)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3、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上市规则》第10.3.1条第(三)项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4、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2024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六)项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9.2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金刚”
3、股票代码:300093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5、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必要措施来解决当前的问题,并督促管理层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尽快扭转局面,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致力于内部成本管控,推动资源整合,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优化人员配置,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逐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2、公司将继续推进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在重整中获得资源与资金支持,从而优化资本结构,整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化解债务及引入权益资本以提升
抗风险能力,并且通过改善经营情况以尽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提升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获取优质订单以拓展业绩增长,尽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根据《上市规则》第10.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第10.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满足第10.3.7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电话:0512-63108878
3、邮箱:Dmb@golden-glass.cn
4、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采字路168号
特此公告。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