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2024年度任期内诚信、勤勉、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晋蓉,195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副教授(财经类)。1998年7月至2004年4月,任信息产业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研究院财务处副处长;2004年4月至2006年4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培训中心教学总监;2004年至今,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报告期内曾担任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2024年9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相关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无反对、弃权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共参加3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公司为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本人
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参与讨论等方式主动深入了解作出决议所需掌握的相关情况,为董事会讨论和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本人参会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3 | 3 | 0 | 0 | 否 | 2 |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共组织召开了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在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4、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管理层就审计计划、审计要点、质量管理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沟通,认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公司资料,提醒内部审计机构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并提出建议和要求。督促公司做好外部审计沟通,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会议审议决策的事项认真审核,根据实地考察所了解的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公正、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积极参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理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升自身作为独立董事的专业性与履职能力,不断强化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2024年12月,本人专门赴广州参加由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2024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通过持续加强学习,本人对独董工作履职、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投资者诉求和建议,耐心回应投资者关注事项,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现场考察、电话询问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积极关注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外部环境变化,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及时获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提醒公司管理层规范日常运作,降低经营管理风险,累计现场办公7天。公司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服务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披露事项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完成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过程中,公司提名、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选具有担任所聘任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子公司增、减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对子公司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对民盛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减资。增、减资事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推动公司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陈晋蓉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