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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冯端斌)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冯端斌,196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至2024年12月,曾先后在大连耐酸泵总厂、工信部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软件开发中心、中国网通有限公司、北京赛金传媒科技有限公司、神州通信集团公司、神州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北京华夏千博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任职,2025年1月至今,任北京景明格威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以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查阅审议各项会议文件,结合本人专长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3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对会议涉及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实际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33002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共参加了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本人在担任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及公司管理层就审计工作、质量管理措施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汇报,不定期审阅公司文件资料,向管理层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提醒审计部门关注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在公司经营发展方面提出建议和要求。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重视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公告,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和投资者在深交所互动易上对公司的提问,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的问题并与公司做好沟通。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要求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除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外,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在日常沟通中,本人通过电话、网络沟通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5天,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举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过程中,公司提名、选举、聘任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三)子公司增、减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12月6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增资、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公司对民盛租赁有限公司减资。上述事项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战略规划,能有效满足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制度规范,恪守独立性原则,秉持专业审慎态度,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度

参与董事会决策事项,重点聚焦公司治理优化、风险管控体系完善等关键领域,针对重大投资决策、内部控制强化及信息披露规范性提出独立意见,有效发挥了监督制衡与战略咨询作用。2025年度,本人将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公司治理等方面专业知识的学习,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冯端斌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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