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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仁东: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5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于2025年3月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4月29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3、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仍为“*ST仁东”,股票代码仍为“002647”,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因重整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消除情况

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粤01破申251号《民事裁定书》,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北京乐橙互娱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1月3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2025年3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截至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管理人出具了《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经审核同意公司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交易将自2025年4月29日起撤销因重整而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二、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一)股票种类、简称、代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仍为“*ST仁东”

3、股票代码:仍为“002647”

4、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29日

5、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2025年3月,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2025年一季度确认重整收益。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2025年3月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7,760.09万元(未经审计)。公司后续将聚焦主营业务发展,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结构、优化资产质量,积极做好低效资产的处置剥离,努力提升公司长期发展能力。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深入推动公司决策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增

强公司盈利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四)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主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10-57808558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5号院世纪财富中心2号楼809/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40层

电子信箱:dmb@rendongholdings.com

三、风险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1)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2)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4)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5)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6)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7)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8)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9)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10)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其他主要风险已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进行了详细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章节有关

风险提示部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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