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现将2024年度董事会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82.72万元,同比下降21.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716.12万元,同比下降607.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040.87万元,同比减少418.4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较大,主要系1.本报告期内,因宏观环境、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重点拓展轻资产类优质水务环保项目,更加注重客户偿付能力、提高客户筛选标准、把控项目订单质量,导致公司新增工程项目订单进度不及预期;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公司已获取项目订单未能按照原定实施计划推进并确认收入;公司部分运营项目因政府业主方调整结算依据(降低了保底水量及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导致营业收入减少;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经营展望等综合性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4,839.90万元;3.报告期内,受部分客户结算延迟,项目回款不及预期(主要是政府业主方欠款),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龄增加,导致计提信用损失准备增加,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7,978.12万元;4.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上升,主要系本年度深化改革,优化人员结构,出于社会责任对员工离职补偿的一次性支出费用增加导致管理费用增加,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二)业务板块发展情况
1. 运营管理板块
在经历了金融去杠杆、PPP项目新政等政策之后,环保产业正加速从资金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2024年,我们深入贯彻轻重平衡发展战略,继续加大轻资产业务的拓展力度,凭借在工业污水处理及优质供水领域多年的技术服务能力与运营管理经验,成功中标并签订多个轻资产项目,包括黑龙江省巴彦县少陵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北京古北水镇给水厂和中水厂等项目委托运营项目、煤基油除氟技术服务项目、建制镇污水处理运营服务项目、哈三联工程施工项目等。为解决公司应收账款回收难题、现金流紧缺困难,在公司经营班子的集体决策下,我们重点开展重资产项目股权出让工作,并于2024年12月完成长治深水股权回购协议书签署,并收回首笔转让款,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司的现金流压力,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使公司轻、重资产比例逐步向最佳动态平衡状态靠拢。
2. 工程建设板块
受政府财政压力、公司战略调整及资金影响,公司各地在建工程项目进度受到了较大挑战,但项目工程中心在公司管理层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全面强化资金保障、强化安全管理、强化质量管控,全力打好项目建设“主动仗”,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提速提质。
项目工程中心全年共有十余个在建及收尾工程。其中:山东省昌邑市污泥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哈尔滨市双城区供水厂一期及城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第二标段)、河北省雄安故城产业生态城水生态系统建设净水厂和蓄水工程以及取水管道工程等均在稳步建设中。
项目工程中心在做好施工进度管理的同时,按上市公司的规范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的合规合法性,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方案编制及审核;同时定期对项目开展安全与质量检查与考核,严格执行“匠心筑品质、精品赢未来”的质量理念及“宁可千日紧、不可一时松”的安全管理理念,全年在建(施工)项目未发生较大安全、质量事故。
在成本管控方面,项目工程中心已按公司管理制度强化设计变更及签证管理制度,实现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全流程管理,深度介入预算、结算编制工作,查缺补漏,积极挖潜,实现利润目标的同时保证合理性、科学性。同时,做好阶段性结算工作准备,防范超概风险,及时办理对业主签证,及时响应工队的合理变更签证需求,做好过程支付管控,动态监控实际采购量、工程量及实际进度支付累计额,预警超量、超付风险。
3. 业务布局板块
2024年3月,我们与深圳开鸿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海纳创展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了合资公司华鸿海纳数字产业(深圳)有限公司,共同推动构建环保、水务、水利、海洋及相关市政设施的开源鸿蒙生态,加快推动公司在生态环境智慧治理和智慧水务运营管理领域的数字化布局和发展,开展基于开源鸿蒙的开鸿操作系统(KaihongOS)和行业应用软件开发、销售,以数据分析管理助推智能决策,实现智能化、智慧化无人值守高效集约的管理模式,加快供水厂、污水厂等水务环保领域提质增效的步伐。
4. 技术研发板块
报告期内,为夯实研发基础,强化企业创新链,公司募投项目深水海纳智慧环境能源科技创新研究中心(简称“科创中心”)正式落成,同时完成实验室CNAS认证相关制度体系建设。科创中心面向公司解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智慧水务、新能源以及碳中和的重大技术需求,发展绿色、低碳的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与新工艺,推进行业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以技术创新优势驱动公司在环保行业的竞争优势。
公司始终秉持技术驱动与创新发展理念,作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耕工业污水处理和优质供水领域,公司技术研发人员通过多年的试验和研究,并结合工程实践,在处理高盐度、高氨氮、高有机物浓度、生物毒性工业污水技术方面掌握和开发了包括异相类芬顿、非均相催化臭氧氧化+内循环多级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技术、微氧低耗高浓度活性污泥法、MBBR系列工艺技术、电化学耦合复合水解酸化技术等核心技术,在相关污水处理领域积累了充足的技术储备,领先并克服了常规工业污水处理方法效率低、运行费用高等缺陷。
报告期内,科创中心立项多个研发项目课题,布局方向涉及芬顿催化剂材料、装备以及智控、光催化工艺、电化学-生物耦合工艺以及生物预警传感器,既能解决我司污水厂运营降本增效以及市场开拓需求,又能响应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趋势进行核心关键技术布局。其中,异相芬顿催化氧化技术工艺包的研究取得显著成果,开发了新型的芬顿催化剂以及流化床装备,并进行了中试规模的连续稳定运行,技术成果表现出优异的性能和经济性,具有较好的推广前景。此外,科创中心不断深化创新链和产业链的融合,与哈工大、厦门大学、澳门大学、广州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开展广泛的技术合作和应用研究。其中由公司牵头,联合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开展研发合作,针对高盐难降解有机废水开发的以异相类芬顿催化剂和反应器为核心的高效异相类芬顿技术装备,成功入选《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和2023“一带一路”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及产品推荐目录第一批入围候选名单,此项殊荣为公司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推广应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澳门大学合作申报的深港澳C类技术“新型高速双段厌氧耦合(APAI)污水处理工艺与智能系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广州大学、哈工大(深圳)联合申报广东省重点研发计划纳米专项“有毒有机物的高效纳米催化脱毒技术开发及应用示范”,以及与天津大学联合申报深圳市承接国家重大专项项目“再生水中难降解微量有机物去除技术与装备的产业化应用研究”均获批立项。
二、董事会2024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规定,会议记录完整、真实,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充分。公司董事会下设了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股东大会的召开和执行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大会2次,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规范地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并尽可能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使其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上述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与之相关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三)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按要求组织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公司独立董事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为公司的审计及内控建设、薪酬激励、提名任命、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履行自身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格式指引及其他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发布会议决议、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监管法规的新变化,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适应监管要求和满足投资者需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2025年主要工作
(一)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将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防范机制,持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将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加强董事履职能力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切实做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督促公司执行各项经营计划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打造高质量上市公司为目标,将进一步团结公司经营管理层带领全体员工,从经营业绩、制度管理、技术创新、业务拓展、工程运营等方面切实落实2025年公司发展目标,积极推进公司整体资源整合,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稳抓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落实,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四)认真完成董事会日常工作
董事会将认真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合法合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等方面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为董事会提供更多的决策依据,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