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德皓内字[2025]00000114号 |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4年12月31日)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1-2 | |
第1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114号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水海纳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德皓内字[2025]00000114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 2 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深水海纳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强调事项
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我们注意到深水海纳公司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要缺陷:重要业务(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借款)审批存在缺陷。具体详见《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之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深水海纳公司进一步修订、细化《融资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相关融资决策等程序,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事项已经整改完毕。本段内容不影响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的审计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中国·北京 | 陈勇 |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吕红涛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