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9 |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 公告编号:2025-025 |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2025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儒意”)及其下属企业、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洲发行”)、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集团”)相关企业等关联方在日常经营中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曦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二)2025年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与中国儒意等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中国儒意及其控股子公司、他城影业等关联方发生的影视剧投资发行、游戏合作、影片IP授权等交易金额不超过196,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5年 预计金额 | 截至3月31日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额 |
接受服务或采购商品 | 儒意影视等 | 购买投资份额及接受宣发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0 | 0 | 4,225.64 |
儒意景秀 | 接受游戏发行代理服务 | 市场定价 | 10,000 | 0 | 0 | |
五洲发行 | 接受发行服务 | 市场定价 | 10,000 | 0 | 3,013.45 | |
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 | 儒意影视等 | 转让投资份额及提供宣发服务 | 市场定价 | 50,000 | 180.00 | 4,900.00 |
儒意影视等 | 提供承制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0 | 0 | 0 | |
儒意影视等 | 提供观影等服务及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3,000 | 7.79 | 407.58 | |
儒意景秀 | 提供影视IP授权 | 市场定价 | 20,000 | 0 | 0 | |
儒意景秀 | 提供游戏发行授权、广告营销、观影等服务及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 | 40,000 | 31.10 | 2,089.18 | |
五洲发行 | 提供观影及广告营销等服务 | 市场定价 | 3,000 | 75.82 | 763.08 |
注1:儒意影视:上海儒意影视制作有限公司注2:儒意景秀:北京儒意景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将根据整体经营计划进行影视剧投资,加强成本管控,争取投资收益最大化。影视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因影视剧投资产生的分账款难以准确预计,公司将根据实际发生额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2、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
2025年,公司根据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签署的《房屋租赁与物业服务框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缴纳下属部分影院租金及物业服务费,并依据双方合作需求开展观影、联合营销等日常经营业务。鉴于公司控制权于2024年4月15日变更后已满12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自2025年4月16日起公司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交易不再构成关联交易。
2025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公司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5年1-3月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接受服务或采购商品 | 万达集团相关企业 | 接受租赁服务 | 市场定价/协议约定 | 18,514.03 | 36,169.39 |
接受物业服务 | 市场定价/协议约定 | 11,961.48 | 48,653.54 | ||
接受场地租赁、技术等服务及采购工程材料等 | 市场定价 | 537.78 | 3,511.64 | ||
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 | 提供观影、联合营销、广告等服务 | 市场定价 | 66.66 | 776.43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1、公司2024年与万达集团相关企业发生的接受影院租赁服务金额为36,169.39万元,接受物业服务金额为48,653.54万元。
2、公司2024年向儒意影视支付的影视投资分账款金额为1,636.16万元,收取的影视投资分账款金额为1,679.17万元。
3、除上述关联交易外,公司2024年与中国儒意及其下属企业、五洲发行等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金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披露索引及日期 |
接受服务或采购商品 | 儒意影视等 | 购买投资份额及接受宣发服务 | 4,225.64 | 50,000 | 否 |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
儒意景秀 | 接受游戏发行代理服务 | 0 | 10,000 | 否 | ||
万达集团相关企业 | 接受场地租赁、技术等服务及采购工程材料 | 3,511.64 | 12,000 | 否 | ||
五洲发行 | 接受发行服务 | 3,013.45 | 10,000 | 否 | ||
提供服务或销售商品 | 五洲发行 | 提供观影、广告等服务 | 763.08 | 否 | ||
儒意影视等 | 转让投资份额及提供宣发服务 | 4,900.00 | 50,000 | 否 | ||
儒意影视等 | 提供观影等服务及销售商品 | 407.58 | 否 | |||
儒意景秀 | 提供影视IP授权 | 0 | 20,000 | 否 | ||
儒意景秀 | 提供游戏发行授权、广告营销、观影等服务及销售商品 | 2,089.18 | 40,000 | 否 |
万达集团相关企业 | 提供观影、联合营销、广告等服务 | 776.43 | 2,000 | 否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基于业务规划和合作关系对年度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但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决定的,实际发生金额因外部环境变化、业务调整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主要系环境变化、市场需求和部分业务调整等原因,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百慕大
2、公司介绍:中国儒意是一家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影视制作、线上流媒体运营以及游戏发行等业务。中国儒意在影视制作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曾制作《你好,李焕英》《送你一朵小红花》《热烈》《逆行人生》和《北平无战事》《琅琊榜》《追风者》《我的阿勒泰》《白夜追凶》等多部知名影视作品,并储备了数百部影视版权。中国儒意积极布局互联网流媒体业务,旗下南瓜电影以服务用户为核心,专注垂直纯付费订阅会员制,为用户提供海量优质内容和个性化的观影体验。除此之外,儒意景秀与腾讯公司在游戏业务方面展开合作,推出了《乱世逐鹿》《传奇天下》《仙境传说:爱如初见》《世界启元》《排球少年:
新的征程》等多款优质游戏产品。
3、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柯利明先生担任董事长且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
4、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167,07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34,521.5万元、营业收入367,076.0万元、经调整净利润125,136.1万元。
5、履约能力: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二)五洲电影发行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096313369W
2、注册资本:5000万
3、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岳东路1607号青岛万达影视产业园2号楼1层A03
4、经营范围:全国电影发行;影视项目投资与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不含演出),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展览服务,市场调查,租赁摄影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五洲发行为公司的联营企业,同时公司董事长陈曦女士担任五洲发行董事长。
6、2024年财务数据:总资产12,773.45万元、净资产7,916.17万元、营业收入8,366.70万元、净利润5.05万元。
7、履约能力:关联方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财务状况及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公司2025年与上述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交易价格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业务关系均通过协议合同形式确定,符合市场惯例和商业原则。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进行,任何一方都不能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的利益。
(二)协议签署及结算情况
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与上述关联方签订或续签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所发生的,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同时有利于通过双方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提高公司收益,降低经营成本,对交易双方的经营均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双方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进行的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