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核查,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议案审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完成了相关议案的审议和信息披露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 召开的监事会届次 | 审议通过的议案名称 | 披露检索 |
2024年1月29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追加确认往期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期间关联方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委托城发环境及其关联公司代为支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1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07 |
2024年3月19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15 |
2024年4月3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关于增补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4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26 |
2024年4月25日 |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5、《关于计提关联担保预计负债的议案》 6、《关于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39 |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9、《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推选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按非职工监事提名人数分别逐项表决)》 11、《关于委托城发环境及其关联公司代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 12、《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2024年6月14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5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58 |
2024年8月29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关于委托城发环境及其关联公司代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86 |
2024年10月30日 |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委托城发环境及其关联公司代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 3、《关于桑顿新能源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暨进行财务处理的议案》; 4、《关于计提关联担保预计负债的议案》。 | 该次监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4-098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对公司财务管理的检查监督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拟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同时本议
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将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三)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审核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意见:根据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监事,经过核查,我们对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监事会同意本项议案。
(四)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关于追加确认往期融资租赁业务发生期间关联方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项关联交易追认是基于公司子公司历史融资租赁业务情况而发生,我们认为本次追加确认历史融资租赁业务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湖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文辉、王书贵、王翼、李星文、王超、万峰、张维娅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3]56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针对决定书中所涉及问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现场检查情况认真落实自查和梳理,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
3、《关于委托城发环境及其关联公司代为支付相关合同款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项关联交易是基于执行公司与相关关联法人前期已签署的EPC总包合同所需,为推动公司与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相关子公司与原项目建设分包商及设备提供方的合同款项结算而发生,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工程建设内容及设备采购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所拥有的相关资质相符,上述关联交易以市
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未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目前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科服”)签署《借款合同》,拟申请2亿元的借款额度,期限为一年,利率为6.5%/年(单利)。截至目前,公司向启迪科服的借款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6,644.76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借款合同》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5、《关于计提未决诉讼预计负债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6、《关于计提关联担保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预计负债。
7、《关于对桑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对应收账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
8、《关于签署租赁协议暨追认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滑县城发桑德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拟与滑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有利于收回前期资产使用费用,有助于滑县项目经营及资产合理化利用。以上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本项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本项议题不涉及回避表决。
9、《关于计提关联担保预计负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
提预计负债。
(六)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切实督促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督促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公平披露,并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七)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工作,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并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5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5年度,监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同时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内部建议、落实监督机制、完善监事会工作制度,拓宽监督领域,强化监督能力,切实保障股东权利得到落实。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