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分别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2-00777号)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5]第2-00778号)。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意见。
监事会将继续关注、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应对工作,争取尽快消除保留事项及其影响,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对公司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无保留内控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签字页)
左薇薇 周艳华 胡 滢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