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及副总经理无法履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相关情况说明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或“公司”)副总经理丁曼如女士因个人原因暂无法履职;经公司向提名方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确认,公司监事周艳华女士因个人原因暂无法履职。
二、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曼如女士、周艳华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将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范运作。目前,公司已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后续情况,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