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波米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号)的规定,现就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行为说明如下:
1、本公司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本公司聘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本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本公司聘请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的说明》之签章页)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