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情况报告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规定,于2025年4月17日对博纳影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人员
保荐代表人:王新强
三、培训地点
北京市博纳大厦15层会议室
四、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以现场结合线上的方式进行,培训人员讲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有关内容。
五、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上市公司积极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加深了对证监会、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水平。
(以下无正文,为《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新强 陈立浩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