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独立董事俞波、廖奕、杨泽轩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俞波、廖奕、杨泽轩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自查报告,确认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性的要求。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