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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灵: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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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

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5〕8-42号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百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8-554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和《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贵州百灵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一)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一)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贵州百灵公司用于生产某种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账面余额2.15亿元,跌价准备0.58亿元,账面价值1.57亿元。由于某种苗药产品是医院试剂,只能在部分医院使用,2024年度实际销量及增长率与贵州百灵公司的预计销售量及增长率相差较大,实际耗用量低于预计耗用量。同时该原材料库龄较长、市场上无可比产品参考,我们无法就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二)所述,贵州百灵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以下简称贵州证监局)《关于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24号),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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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进行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我们对贵州百灵公司上述前期差错更正事项进行了审计,但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认贵州百灵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

(二)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贵州百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就和仁堂药业持股比例存在争议;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及原管理人员等未严格执行贵州百灵公司及和仁堂药业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存在以借款、费用报销等方式从和仁堂药业取得资金的情形,贵州百灵公司与相关人员就该资金占用等事项存在争议。贵州百灵公司于2024年11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立案通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12024002号)。因贵州百灵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贵州百灵公司立案。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贵州百灵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二、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详细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在执行贵州百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889.00万元。贵州百灵公司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实体,我们采用其近五年经常性业务税前利润绝对值的平均数17,790.94万元作为基准,将该基准乘以5%,由此计算取整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为889.00万元。本期重要性水平计算方法与上期一致。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1)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2)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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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针对本说明一(一)所述的第一个保留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贵州百灵公司某种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是否合理作出判断,进而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贵州百灵公司2024年度及以前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产生的影响金额。我们认为,上述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存货、资产减值损失等项目产生影响,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针对本说明一(一)2所述的第二个保留事项,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认贵州百灵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销售费用进行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其与本期财务数据无关,但是对本期数据的可比数据可能存在影响;同时虽然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仅限于对销售费用、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产生影响,因此不具有广泛性。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我们就该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

(三)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3号——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第九条规定,如果认为有必要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已在财务报表中列报,且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财务报表至关重要的事项,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

(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会导致注册会计师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二)当《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在审计报告中沟通关键审计事项》适用时,该事项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贵州百灵公司已就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财务报表中作出了恰当披露。我们认为,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不会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同时未被确定为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但是考虑到上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强调事项段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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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详见本说明二。考虑影响金额后2024年度贵州百灵公司盈亏性质并未发生变化。

四、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贵州百灵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8-340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

1.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1)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段所述,贵州百灵公司与市场开发及推广服务费等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计提不及时、不完整等重大缺陷。我们无法就贵州百灵公司财务报表中市场开拓及促销费用等销售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州百灵公司用于生产某种苗药产品主要原材料账面余额2.16亿元,跌价准备0.56亿元,账面价值1.60亿元。由于某种苗药产品是医院试剂只能在部分医院使用,2023年度实际销量及增长率与贵州百灵公司的预计销售量及增长率相差较大,实际耗用量远低于预计耗用量。同时该原材料库龄较长、市场上无可比产品参考,我们无法就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贵州百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和仁堂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就和仁堂药业持股比例存在争议;和仁堂药业少数股东及原管理人员等未严格执行贵州百灵公司及和仁堂药业相关内控制度规定,存在以借款、费用报销等方式从和仁堂药业取得资金的情形,贵州百灵公司与相关人员就该资金占用等事项存在争议。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保留事项的第1项、强调事项在本期未消除;保留意见的第2项所涉及事项,贵州百灵公司对2023年度及以前年度的销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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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进行前期差错更正,但是我们无法确认更正金额的准确性,因此其虽然存在变化,但是未消除。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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