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的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4人,实到独立董事4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独立董事胡坚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工作认真、严谨,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本次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针对评价报告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加强内控意识,持续改进公司治理及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内部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内控制度得到切实执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处理。
独立董事晏国菀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因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销售费用差错更正事项进行审计后,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了保留意见,故我也无法判断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 胡坚 杨明 晏国菀 张洪武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