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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百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由晏国菀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17: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参会表决委员共4人,实际参会表决的委员4人。

4、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晏国菀女士主持。

5、本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现场及通讯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委员晏国菀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由于审计机构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与审计机构沟通中,审计机构保证:审计报告的保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留部分及未发现错报,没有达到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程度。因审计机构对保留部分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也无法对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部分的内容做出判断。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较为熟悉,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同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25,384,569.10元,与上年同期4,262,971,440.21元相比下降1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21,930.00元,与上年同期-414,511,221.17元相比增长

108.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2,435,189.93元,与上年同期-441,446,776.09元相比增长81.33%。

委员晏国菀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考虑到审计机构对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苗药主要原材料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未取得充分适当审计证据,故我也无法判断相关决算数据的准确性。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2025年度经营计划,公司本着求实客观的原则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主要财务预算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2025年预算2024年实现数预计增长百分比
营业总收入400,000.00382,538.464.56%
营业总成本387,992.38381,920.191.59%

净利润

净利润12,430.513,676.58238.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034.703,362.19257.94%

特别提示:本预算为公司2025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我们希望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关注公司存在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并会同公司外部审计机构,持续关注公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司完善并加强内部控制的落实情况,防范经营风险。我们同意《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其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均能较好地满足公司的审计要求,且对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经营管理均较为了解,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等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上述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求,更正后的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晏国菀对此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因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及以前年度销售费用差错更正事项进行审计后,未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了保留意见,故我也无法判断前期差错更正的准确性。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1票,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审计委员会委员: 胡坚 杨明 晏国菀 张洪武2025年4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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