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纪华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2024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致力于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李臻,男,197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复旦大学硕士学位。2000 年至2025年期间曾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冰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区外经委、上海宝莲集团、上海八方视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玻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蚂蚁集团-芝麻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等,2025年2月至今就职于钱塘征信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已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7次、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 7 | 7 | 7 |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3 | 3 | 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席情况 | 1 | 1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 1 | 1 | 1 |
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对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进行充分的了解;在会议召开期间,详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说明,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认真审议每一个议案。2024年,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指导、监督作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促进和保证了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架构和健全内控体系。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本人恪尽职守,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确保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渠道畅通。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心和关注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管理层变动等事项,并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话或
拜访会议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在决策过程中亦注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
(五)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与治理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此外,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联系,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已超过15个工作日,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一如既往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应公告。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是依据公司实际需求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在交易的必要性和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公司及股东的各项
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经营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变更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双方对本次变更事项均确认无异议。大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一致认为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聘用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变更聘任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钱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世纪华通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王佶先生、赵骐先生、钱昊先生、何九如先生、李纳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李臻先生、姚承骧先生、张欣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聘任谢斐女士为公司总裁(总经理),聘任方辉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官,聘任钱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怡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审核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情况及2024年董监高薪酬方案,认为公司2024年董监高薪酬方案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薪酬符合《公司章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自身实际。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董事的职责,有利于调动公司董监高的积极性,促进董监高勤勉尽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原则,以对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治理与发展献计献策,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在公司决策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更好地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李臻)》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
李臻
二〇二五年四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