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
一、审议程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045,952,305.5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655,050,066.45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值,因此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304,308.31元全部用于弥补亏损。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方案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2,304,308.31 | -236,100,444.69 | -122,563,624.88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45,952,305.5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655,050,066.45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8,786,587.0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原因
公司目前尚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三)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公司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值”的规定,公司目前不满足进行现金分红的条件。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