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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062.39万元,期末共计16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14,925.03万元。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上述情形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股份”或“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4月29日开市时起停牌一天,于2025年4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由“瑞和股份”变为“ST瑞和”,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2620”,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以及日涨跌

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瑞和股份”变更为“ST瑞和”;

3、股票代码仍为“002620”;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年4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5 年 4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1、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102,157,573.36元、-447,086,046.73元、-255,038,932.57元。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主要内容为“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和“强调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资产为4,062.39万元,期末共计161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或部分冻结,合计被冻结金额14,925.03万元。经慎重判断,公司基于谨慎原则认为,上述情形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当前主要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支票、委托收付以及未被冻结的账户日常结算,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仍在开展。前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系公司经营过程中业务纠纷逐个产生,冻结发生时没有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一直在积极处理相关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董事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予以理解和认可。公司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尽早消除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因素以及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结合对目前公司所处形势的研判,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未来将采取更加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1)积极寻求突破,拓宽业务来源,扩展业务模式;

(2)大力拓展政府、央企、国企等优质客户业务;

(3)多管齐下,化解诉讼案件;

(4)积极沟通协调,推动催收款项进展;

(5)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利用率;

(6)积极配合法院开展破产预重整工作,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谋求与债权人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化解债务问题。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联系电话:0755-33526666转8922

2、传真号码:0755-33526666转8922

3、电子邮箱:zqb@sz-ruihe.com

4、邮政编码:518001

5、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

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对后续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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