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04 证券简称:长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5-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并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长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作为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赵轶先生、徐昕女士作为关联股东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依据市场价格 | 5,000.00 | 1,462.99 | 3,187.39 | 2025年度公司基于业务需求预计对关联人的采 |
购需求增长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深圳市愿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依据市场价格 | 39.69 | 39.69 | 96.39 | 2025年2月并表,关联交易为25年1月发生额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依据市场价格 | 500.00 | 0 | 1.06 | 2025年度公司基于业务需求预计关联人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增长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深圳市愿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依据市场价格 | 0 | 0 | 330.96 | 2025年2月并表,关联交易为25年1月发生额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依据市场价格 | 30,000.00 | 108.62 | 4,570.03 | 2025年度公司基于业务需求预计关联人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增长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依据市场价格 | 3,000 | 173.80 | 352.70 | 2025年度公司基于业务需求预计关联人对公司的采购需求增长 |
注: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包含其子公司,下同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3,187.39 | 5,000.00 | 1,812.61 |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深圳市愿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材料 | 96.39 | 5,000.00 | 4,903.61 | -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1.06 | 1,000.00 | 998.94 | -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深圳市愿力创科技有限公司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330.96 | 2,000.00 | 1,669.04 | -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4,570.03 | 5,000.00 | 429.97 | - |
向关联方销售整机、配件 | 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整机、配件 | 352.70 | — | 352.70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 |
二、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特迪”)
名称:苏州法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王强注册资本:3900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14年02月11日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兴浦路200号5#101、102、201、202经营范围: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维修:半导体测试设备、测量仪器仪表
及软件、测试插座、探针、探针卡及接口产品;从事上述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深圳市愿力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愿力创”,已更名为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名称:长川半导体(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春茂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7月17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六路1号创维群欣科技园一号厂房502
经营范围:研发、设计、销售工业自动化产品、测试设备、工业互联网设备、新能源产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物联网产品、电气机械器材及相关产品的软件技术开发、软件销售、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国内贸易。工业自动化产品、测试设备、工业互联网设备、新能源产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自动化装备、机械电子设备、物联网产品、电气机械器材及相关产品的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3、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富微电”)
名称: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石磊
注册资本:151759.6912万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4年02月14日
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路288号
经营范围:研究开发、生产、销售集成电路等半导体产品,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德半导体”)名称:江苏芯德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法定代表人:张国栋注册资本:89633.4459万人民币成立时间:2020年09月11日注册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林春路8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直接持有法特迪8.61%的股份,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赵轶先生直接持有法特迪10.79%的股份,法特迪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
上市公司原直接持有愿力创37.5%的股份,2025年2月又收购21.5%股份,达到控制并入合并范围,对于2025年1月的交易,愿力创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
上市公司原董事杨柳2024年1月起开始在通富微电担任董事,2024年7月起其不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对于2025年1-7月的交易,通富微电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
上市公司原独立董事于燮康其直系亲属于晓琳担任芯德半导体的董事,2024年7月起其不再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于2025年1-7月的交易,芯德
半导体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法特迪、愿力创、通富微电、芯德半导体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其财务经营正常,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依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
(二)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
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在本公告预计范围内进行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规划所需,交易定价结算办法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平交易、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采销活动,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七、监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采销活动,上述交易双方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给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八、备查文件
1、《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长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