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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亚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9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业务经营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全面、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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