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1,535,415.3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71,888.1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860,493.5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1,313,947,375.21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1,703,744.62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孰低者为负,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且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1,535,415.33 | -156,992,891.72 | -595,037,295.43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13,947,375.21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71,703,744.6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94,521,867.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00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注1:上表中回购注销金额指公司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并完成注销的金额,不包括公司因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未完成而实施的回购注销。
注2:上表中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16号》(财会[2022]31号)调整后的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 万元”,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由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由于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目前尚未具备实施利润分配的条件,公司将继续深耕移动信息安全市场,积极开拓医药业务,并依托核心技术和能力寻找衍生业务机会,同时加大力度推进应收账款催收和资产优化,努力改善经营业绩,争取早日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