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马跃进、王福林、郭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马跃进、王福林、郭伟的任职经历以及独立性的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综上,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