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作为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任职期内(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出席了任职期间召开的全部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郭伟,1982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现就职于山西财经大学担任大学老师。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充分的独立性。
二、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任职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
姓名 | 召开次数 | 现场 | 通讯 | 委托出席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郭伟 | 2 | 0 | 2 | 0 | 2 |
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任职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和诚信负责的态度,在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在经过充分了解后,全部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二)日常职责履行情况
1、我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状况,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董事会秘书深入沟通、交换意见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
2、报告期内,我还担任了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的委员,2024年共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1次,与其他各位委员一道积极研讨专门委员会涉及的相关事宜,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参考意见。
3、妥善保管公司提供的资料,在未向公众披露之前严守公司的机密信息,以确保所有股东知情权的公平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4、及时关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台的新文件,提示并规范公司合法经营。
5、现场考察、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任职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因任职期短,暂未到公司现场工作。在此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公司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报告期内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规定,我对公
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公司除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属于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
2、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我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任职期内公司对于我的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三、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述职人:郭伟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