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佘利文作为南华生物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始终秉承着勤勉、尽责、忠实的态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佘利文,女,1969年9月出生,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先后担任湖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会计咨询委员会专家、湖南省正高会计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长期从事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曾担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财务共享中心主任、财务部主任、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2024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
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认真审议各次会议的议案及其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会议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4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会议(次) | 应参加董事会 (次)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 (次) |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 | 实际出席(次) |
7 | 2 | 2 | 0 | 0 | 1 | 1 |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事务,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对会议审计的事项进行
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有力支持。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6次、战略委员会0次、提名委员会 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本人应当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 本年度应参加会议(次)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次) |
审计委员会 | 2 | 2 | 0 | 0 |
提名委员会 | 0 | 0 | 0 | 0 |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6次。本人应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在参会过程中,本人严格恪守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原则,从专业角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及监督,通过细致审查,确保相关事项合规合理,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报告期内发表专门意见情况
2024年,对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议案进行谨慎审查,重点关注公司财务合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2024年12月5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六次专门会议,对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本人在审议过程中,着重关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在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事项中,详细审查交易合同、财务数据等资料,确认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决策程序
符合深交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
四、进行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通过参加会议、现场了解、电话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同时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管理与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积极运用专业知识提出意见或建议,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在报告期内,本人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与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执行有效,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
2.充分关注公司关联交易、财务运作、资金往来等情况,并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及公司经营动态,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3.重视和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时、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4.重视和关注监管部门的业务通知和监管意见,督促公司管理层执行落实有关监管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5.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6.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义务,在定期报告、业绩预告等重大事项披露期间,按照要求配合公司完成登记事项,并承诺在职期间不持有并买卖公司股份,有效地避免了内幕交易及敏感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事项的发生。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佘利文2025年4月29日